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 2005)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以及《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教思政厅 ( 200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区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抓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贵任感、使命感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新时期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的决定因素和重要保证之一,也是当前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突破口和着力点。各高校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必然要求。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班主任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加强联系和沟通交流,强化专业思想教育和学习指导,解决教书与育人相脱节问题的有效渠道。辅导员和班主任承担着培养人、教育人的重要职责,他们工作水平的高低、工作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多年来,我区各高校坚持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区高校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结构不够合理、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稳定性不强等问题;有的学校未能按规定配备专职辅导员并落实相应的待遇;有的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有的辅导员学历偏低,知识面不广,思想素质不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为此,各高校要像重视学术骨干队伍建设一样重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结构,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促进我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维护高校稳定的必然要求。近来年,我区高等教育实现了较快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事业已经迈入大众化发展阶段。我区高校已连续17年保持总体稳定,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些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维护高校稳定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学生班级是学校工作的最基层,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是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基础。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第—线,他们最能及时掌握第—手信息,最能把握学生的情绪,最能了解学生的要求,最能贴近学生的情感,从而能够更好地引导青年学生正确对待学习、生活、情感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校园和谐、安全与稳定,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打牢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基础。
(三)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锻炼造就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既是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岗位,也是锻炼人、培养人的岗位。高校辅导员制度已经具有50多年的历史。多年来,我区高校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又一批辅导员和班主任,他们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用自己的知识、经验辅导学生,用人格力量感染学生,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他们自身也在从事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得到锻炼,逐渐成长成熟,为从事各方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涌现了大量人才。实践证明,教师经过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岗位的锻炼,对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既可以实现思想感情的升华,又可以锻炼各方面的工作能力。因此,各高校要把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作为为不同岗位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不断优化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环境,切实为他们的工作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健全和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机制
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配备工作,是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基础。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制定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标准和选聘办法,规范选聘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配备工作,从入口上切实保证这支队伍的质量。
(一)明确辅导员、班主任选聘配备工作的基本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齐、配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本、专科生的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 200 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配备。同时,每个本、专科生班级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要在保证数量、稳定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吸纳适应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能够满足大学生多样化的成长需求、具有不同学科专业背景的优秀青年教师充实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从事2年以上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应选聘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工作表现突出的专职辅导员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
(二)严格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标准。各高校要坚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人员选聘到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中来。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应从具备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党员教师和党政干部中选聘,自治区重点建设的普通本科院校应重点选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担任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应关心热爱学生,善千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有条件的高校可以从本校免试推荐的硕士生、博士生中择优选聘专职辅导员,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攻读研究生学位。班主任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选聘, 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不得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各高校要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把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条件具体化并予以公开,使选聘工作便千操作、便于监督。
(三)规范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程序。辅导员选聘工作要在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高校要成立由组织、人事、学生工作部门和院(系)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严格规范笔试、面试、组织考核等相关程序,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辅导员选聘工作。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由院(系)党组织具体负责。
三、合理规划、创新形式,健全和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培养机制
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的培养工作,是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关键。各高校要认真研究制定本校的辅导员、班主任培训计划,建立起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不断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突出重点,增强辅导员、班主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各高校要根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重点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学习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各地、各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势、大学生群体的新特点以及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注重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类培训课程,在统一使用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的辅导员培训教材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编写符合高校实际、体现工作前沿、具有时代特征和广西特色的辅导员、班主任培训和研修教材。
(二)健全制度,提高辅导员、班主任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各高校要坚持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相结合、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和骨干培训相结合、校内培训和校外培训相结合,建立健全辅导员、班主任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校内外培训,积极选派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和研修活动,做到先培训后上岗。要针对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举办“ 学生工作研讨会”、“ 辅导员论坛”、“ 辅导员沙龙” 等形式,经常性地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要有计划地安排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脱产、半脱产或在职培训进修。我委、厅在广西师范大学设立广西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充分整合区内外的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承 担全区高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开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各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班主任的系统培训。各高校要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培训阵地建设, 努力创新培训方法, 改进教学方式, 优化教学手段, 提高培训质量。
(三)创造条件,促进辅导员、班主任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各高校要制定并落实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实践锻炼的具体办法,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支持辅导员参加挂职锻炼,使他们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研究和解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增长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才干。
四、明确职责、严格要求,健全和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管理机制
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管理,既是确保其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也是增强其战斗力、凝聚力的需要。各高校要健全和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管理考核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合理制定辅导员、班主任的岗位职责。各高校要专门研究制定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其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辅导员要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在本年级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经常深入课堂、宿舍、学生活动场所,定期召开年级会议,在思想、品德、心理、学习、生活和就业等方面指导、关心学生;选拔配备好学生党团组织及年级、班级干部, 指导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好学生的评奖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学生日常事务;认真完成学校、院系学生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生活指导,协助辅导员开展本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认真抓好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考核。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学生工作部门是学校管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职能部门,负责与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工作。院(系)要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制定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和民主原则,采取个人总结、学生问卷调查、同事互评、主管部门考查等形式,每学年对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辅导员的考核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门、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对班主任的考核应由学生工作部门、院(系)、辅导员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班主任的职务和职称聘任、晋级、奖惩等挂钩。对千考核不称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应调整工作岗位。
(三)完善辅导员、班主任评优奖励制度。我委、厅设立“全区高校优秀辅导员”、“全区高校优秀班主任”称号,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评选和表彰。各高校要将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表彰奖励纳入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体系中, 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要树立一批辅导员、班主任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肯定辅导员、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贡献。
五、制定政策、落实保障,健全和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发展机制
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各高校要制定促进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和发展的政策,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要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把辅导员、班主任的培养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要充分考虑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确定行政级别、业务进修培训、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使他们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
(一)切实解决好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问题。各高校要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制定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职数的适当比例评聘专职辅导员的教师职务。对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职辅导员,要鼓励和支持他们适当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也可结合其本人的专业背景和学校实际,承担相关专业的教学任务,并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应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千中级以下职务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有条件的高校要成立由有关校领导、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兼职班主任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要充分考虑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专任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时,原则上要有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
(二)重视从辅导员队伍中培养和选拔后备干部。各高校要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高校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要重视专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辅导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本人的条件和志向,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后备力量予以重点培养,也可向教学、科研工作岗位输送。
(三)鼓励和支持辅导员走专业化、专家化的发展道路。各高校要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中的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使他们能够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争在辅导员队伍中培养一批既有专业背景,又有实践经验,专门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职业型人才。可根据工作成绩及考核情况,选拔优秀辅导员保送或定向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位。要采取设立党建和德育课题、辅导员和班主任专项科研课题等方式,鼓励、支持辅导员、班主任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不断探索和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路和办法,使他们向专家化方向发展。
(四)积极改善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各高校在教育辅导员、班主任发扬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同时,也要积极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认真落实有关待遇。要根据实际,将辅导员、班主任的岗位津贴等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确保辅导员、班主任的实际收入与本校专任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当。暂时未能按规定足额配备辅导员、班主任的学校,要在收入分配上充分考虑到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量,适当提高他们的岗位津贴标准。专职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和参加国内外业务进修,应纳入学校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学校有关鼓励政策。根据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特点,要在通讯经费方面给予适当补贴。有条件的高校,要安排专职辅导员入住学生社区,以便于他们经常深入学生开展工作。
各高校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细则,确保我区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九日